根据《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0、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地点: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学科带头人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直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2.业务骨干和管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末位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科带头人岗位除外);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6.岗位有资格要求的,需提供初、中、高级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学科带头人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业务骨干和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时间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356--2055115
监督电话: 0356--2066210,0356--25830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