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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5/13    点击:3977 次

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市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易址迁建项目是全市重点工程,位于开发区金匠工业园区茶元路和顺安街交叉口东北角,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总占地面积近100亩,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预计2024年底竣工,2025年开业并投入使用,新院区建成后将成为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提前储备人才,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全额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其他基本条件;
      6.年龄具体要求以《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岗位表》要求为准;
      7.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
      8、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各类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11名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岗位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jcsdsrmyy.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至5月24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初中高级资格证、执业证)和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学科带头人岗位可不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但需在提交报名申请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初中高级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至5月25日12: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可下载打印《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学科带头人岗位需在提交报名申请3个工作日内到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初中高级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后,可放宽条件开考。如岗位无人报考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补充招聘公告。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1.学科带头人岗位
       学科带头人岗位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
       2.业务骨干和其他岗位
       业务骨干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末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要求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医学相关知识或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学科带头人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直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业务骨干和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末位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学位证、身份证、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学科带头人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业务骨干和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网站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要对笔试、面试各环节全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咨    询: 0356--2055115(段主任)
       监督电话: 0356--2066210,0356--25830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公开招聘各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公告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告解释权归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

附件: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岗位表.doc


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