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指南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1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夏季15:00——18:00)
周 末上午 8:00——12:00
二、患者就诊须知
1、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慢病本(卡)挂号就医。
2、职工门诊慢性病患者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慢性病就诊卡挂号就医。
3、居民/职工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后三日内携带身份证、住院证、社保卡到医保科办理医保登记。
4、居民/职工住院患者办理医保结算时携带出院证、身份核对单(如有自费项目时携带自费协议书)到医保科上传住院费用明细后到收费处办理出院。
三、报销比例
四、转外就医流程
在我院住院的患者因医疗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参保人员需要转往统筹地区外治疗的,需到医保科领取转外住院审批表,由主治医生填写,科主任签字后到医保科签字盖章后方可到统筹区医保中心办理备案。
五、购药规定
1、住院人员在出院时,只能带与主要诊断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长期慢性病不超过两周量,品种不得超过5个,中草药不超7剂量。
2、门诊购药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一个月的量,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用量。(疫情期间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六、医保须知
1、禁止挂名住院;
2、禁止冒用他人医保待遇;
3、禁止虚构医药服务,伪造文书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4.禁止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